十条“不得”!深圳官方最新发布
今天(6月24日)
“深圳教育”发布
中考期间致全市培训机构的告知书
详情如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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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市培训机构:
我市2024年中考及初二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26日至28日举行。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规定要求,进一步加强中考期间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管,维护考生及家长权益,营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和良好教育生态,确保实现“平安中考”目标任务,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:
一、不得到学校开展涉中考培训、咨询活动,不得在中考考点、学校等周边开展招生宣传、发放宣传资料。
二、不得发布含有虚假内容、欺骗误导考生和家长的涉中考广告信息。
三、不得错误解读考试招生政策,不得编造、传播、恶意炒作虚假或夸大的涉中考话题,制造考生及家长焦虑。
四、不得以任何形式诱导、参与或组织考生中考作弊。
五、不得编造或传播涉中考的押题、原题、重题、错题等各类虚假信息,不得组织或参与进入考点收集中考试题,不得违规发布、传播2024年中考真题,干扰破坏中考秩序。
六、不得预测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线。
七、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、宣传、炒作“中考状元”“中考喜报”“中考升学率”“高分考生”、本机构“上榜率”等信息。
八、不得超经营范围或违反规范要求,违规开展中考中招相关咨询服务并违规收费。
九、不得违反国家、省和市有关校外培训时间、地点和收费的规定,违规组织校外培训,干扰考生备考。
十、不得仿冒政府机构、事业单位和招生单位官方网站、公众号、抖音号等开展违规培训招生行为。
全市培训机构应严格约束自己的行为。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,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供问题线索。我市相关部门将加大巡查执法力度,依法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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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大件事(nandusz)、N视频报道
来源:深圳教育编辑:张盼梅更多独家猛料,点击下方关注我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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